邵阳学院创建于1958年,医学类专业办学可追溯到1906年,2002年由原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原邵阳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升本,2016年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留学生招生资格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8年被确定为湖南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学校坐落在国家卫生城市、湘西南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邵阳市。这里人文底蕴深厚,诞生了我国近代史上“第一个睁眼看世界”的思想家魏源,“再造共和”的民主革命家蔡锷,杰出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吕振羽和德艺双馨的人民音乐家贺绿汀。宝庆竹刻、邵阳布袋戏、滩头年画和花瑶挑花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湖湘文化中熠熠生辉。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景色秀丽,林木葱郁,鸟语花香,是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花园式单位”。
学校有22个二级学院,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机械、生物与医药2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点;有6个湖南省应用特色学科,53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面向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学生27593人(不含继续教育学生)。现有教职工4009人,其中正高职称(含教授、主任医师等)222人,副高职称(含副教授、副主任医师等)607人,博士413人。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2个,有省级优秀研究生教学团队和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12个。通过引进和培养并举,建立了“资峰学者”领军人才、学科(学术)带头人、中青年拔尖人才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四个层次的人才梯队,汇聚了一支以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省级教学名师等123人为代表的人才队伍。近5年主持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1209项;获各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73项;发表学术论文36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18部。学报(社科版)为湖湘优秀出版物、全国高校质量进步社科期刊、湖南省优秀期刊,学报(自科版)为RCCSE中国准核心学术期刊。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践行“明德、求真、共生、超越”的校训,弘扬“共生共荣、唯实唯新”的校风、“明德明理、笃学笃行"的学风和“修德修身、敬业精业”的教风,为国家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以中国工程院院士夏宁邵为代表的26万余名各类人才,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学校多次被评为“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校”,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公共建筑节能建设示范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综治工作优秀单位、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先进单位、湖南省高校易班建设先进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高校军训工作先进单位等。
邵阳学院2025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一览表

报考须知
1.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实施网上报名、网上确认,考生本人登陆“潇湘成招”APP(从https://cz.hneao.cn/ks/index.html下载)自行在网上在线注册、报名、上传资料、缴费,报名确认点工作人员通过管理端在线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确认。
2.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秋季考试,第二年春季入学;今年统考考试时间为10月下旬。
3.报考医学类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或取得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的2025届护理、助产专业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考试合格成绩将由省卫健部门核准)。(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录取办法及毕业待遇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对达到省定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发给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新生按学校通知规定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根据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要求,专升本录取考生在新生入学时无专科学历或专科学历属非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将不能办理学籍注册,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正式录取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学历电子注册的本、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学位外语考试合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可向学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还可报考硕士研究生。
成人高等教育医学类毕业证书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可用于晋级、评定职称。
特别提醒
1.根据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录取和注册以湖南省公布的录取专业和学习形式为准,学校原则上不予更改专业和学习形式。
2.我校录取前不收任何费用,如有办学机构和个人在录取前要求收费,考生应拒绝。学生学费由学生本人直接全额上缴学校财务,学校未委托校外教学点及其他任何机构、个人代收代缴学费,谨防上当受骗。3.学费缴纳流程将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4.我校学费收取严格按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收费管理的通知》(湘教发[2023]6号)文件执行。5.联系地址: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学院继续教育管理处
邵阳学院
2025年6月28日